区司法局唱好民间纠纷调解三部曲

“中国黄河口”政府门户网站  2008-12-3 浏览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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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区司法局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特点和全区实际,大力加强民间纠纷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,健全组织网络、整合部门职能、发挥群防群治组织作用,创造“五指并拢”的拳头效应,构建无缝覆盖、运作有力的调解格局,精心合力应对各类矛盾纠纷,唱好民间纠纷调解三步曲,确保调解有效、调处有果,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。
  一、建立健全维护稳定的信访调解网络。从抓组织入手,对矛盾纠纷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,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网络。各乡镇街道的党委书记为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,每周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调度信访稳定工作;各行政村、社区、规模以上企业成立调委会,负责收集本区域内的纠纷信息;各村(居)民小组每10—15户有一名党员或代表担任信调员,及时收集上报本村组内发生的纠纷隐患。
  二、建立健全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机制。以新颁布的《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》为依据,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,进一步健全调解工作责任制。通过完善“大排查”工作机制实现主动调处;建立领导坐班工作机制实现现场调处;健全联合办公工作机制实现集中调处;坚持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实现限期调处。实施调控目标责任追究制度等5项工作机制,做到有访必接,有案必受,走上了早发现、早介入、早控制的良性循环轨道,有效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。
  三、积极探索民间纠纷调解的新思路。健全完善各乡镇(街道)调解中心建设,不断规范各项工作制度,现已形成公安、司法、信访、国土、城建、民政、社保、工会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、密切配合、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和综合优势。坚持三级调处法,即凡在村组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,由信调员先行调解;调解不成的由信调员书面上报给村(社区)调委会;村(社区)调委会接到书面材料后在限期内进行二级调处,对二级调处仍不成功的,调委会再以书面形式向乡镇(街道)调解中心报告,由乡镇(街道)调解中心根据纠纷性质责成区域调委会进行调解;对仍不能调处的重大疑难纠纷,由乡镇(街道)信访联席会议研究调处方法。经过三级调处,有效控制了矛盾激化,防止了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。
  今年以来,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7件,调处成功254件,成功率95%以上,全区178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都实现了“无群体性械斗、无群体性上访、无民转刑、无非正常死亡”的“四无”目标。(朱倩)

  信息来源:区司法局    作者:司法局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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